学校首页 旧版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西华师范大学邀请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告

作者: 审核: 摄影: 发布时间:2024-11-04 阅读量:


为进一步做好西华师范大学招标采购工作,我校拟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我校2025—2026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凡达到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相关要求,进入四川省财政厅代理机构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愿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代理机构名录。

3.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

4. 代理机构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

5. 代理机构必须在四川成都市或南充市设有经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6. 有固定的开标和评审场所,开标评审场所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

7.不接受代理机构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承诺(对报名材料的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3.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单见附件。

6.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登记备案信息截屏、业务人员学历、职称、从业资质和培训合格等证明、服务团队负责人从业年限和取得相关评审专家资格证明、技术审核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为本公司主要业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法律顾问相关材料(须提供律师资格证及律师聘用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7. 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相关材料:须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布局具体情况、电子评标室设立情况等相关材料(包含文字和开评标室的布局实物图片)。

8. 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保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含岗位设置和人员执业控制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及集体决策控制管理制度、采购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管理制度、违法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采购费用收取及退还控制管理制度等)、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含响应时间、进度保障、文件编制、质量控制、突发事件预案、质疑处理等)的相关材料

9. 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代理服务的采购单位所承担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委托协议,委托项目的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网上截屏,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公告为准。(须分别提交被委托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非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且两类项目不得重复,提供每类证明的项目数不超过50个

10. 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成绩证明和获得的荣誉: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考核结果的通知或文件和其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11. 其他能证明代理机构实力的相关资料。

三、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后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11 月 14日17:30前送至西华师范大学招投标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华师范大学  

地址:四川南充庆区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一期行政办公楼510室

邮编:637000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2568779

附件1: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费率

服务招标费率

工程招标费率

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1.500%

1.500%

1.000%

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1.100%

0.800%

0.700%

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0.800%

0.450%

0.550%

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0.500%

0.250%

0.350%

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

0.250%

0.100%

0.200%

1亿元(含)-5亿元(不含)

0.050%

0.050%

0.050%

5亿元(含)-10亿元(不含)

0.035%

0.035%

0.035%

备注:1. 按照下浮后的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 没有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为准。此项不在上述报价中。

3. 根据成本加利润原则,对于采购预算较小的项目按下浮后的费率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0.4万元的,代理机构可适当提高代理服务费,但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得超过0.4万元


附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单


报价单

序号

名称

报价

备注

1

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招标费率

下浮率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统一下浮率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代理公司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期:XXX年XXX月XXX日





微信扫描分享

电脑站 手机站